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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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05-24   作者: 案例展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1,34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工程勘测考察与岩土工程项目施工一体化、从事工程总承包与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管理的综合性工程公司。主要服务对象为石油化学工业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和其它建筑工程,这中间还包括工程测量与地理信息、工程勘测考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项目施工、岩土工程检(监)测等。

  公司持有工程勘测考察综合类甲级、甲级工程测量、甲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检验测试,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等资格证书;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注册商标 “BNEC”“@”。

  公司下设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绘工程、测试工程等4个专业工程部和保定实华工程测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北京新星实华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常设上海、天津、青岛、海南、广州、辽宁、内蒙、银川、北海、烟台、武汉等驻外项目经理部,在国内石油与化工、煤化工、油气储运等行业从始至终保持着稳定的专业市场。

  近年来,公司相继完成了炼油、化工、原油与LNG储备库、输油(气)管道及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等一批国家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重点工程,不断开拓中国石油中海油、神华集团、中化集团及铁路、公路、电力、钢铁产业等工程市场,参加了文莱、印度尼西亚等国外石油和化工工程建设。

  公司注重科学技术创新,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专有技术,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积极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设计单位、总承包商、建筑设计企业等开展广泛合作。公司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产、学、研”合作单位。公司目前具有“大型储罐综合地基处理技术”“洞库勘察集成技术”与“GIS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三大核心技术;拥有国家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18项;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1项;部级优秀工法5项;主持参编国家及行业标准12项。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15年在世界经济提高速度放缓,国内经济提高速度下滑的大背景下,工程建设行业市场之间的竞争更激烈,企业经营业绩普遍下滑,尤其是勘察与岩土工程企业效益普遍大幅度降低。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公司及时作出调整经营策略,努力克服困难,应对挑战,在积极开拓市场的同时,加强内部管理,以科学技术进步为动力,逐步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

  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一方面巩固中国石化系统传统市场,另一方面努力开拓中国石油、神华集团、中化集团与中国海洋石油等央企,以及地方市政与大型非公有制企业集团等方面市场,成功承揽了中海油(泰州)石化一体化项目桩基检测、神华宁煤项目桩基检测、中海油惠州炼化二期项目化工装置桩基检测、山东海化石化盐化一体化升级改造工程桩基工程检验测试、宁夏宝塔化纤120万吨/年PTA工程强夯检测、北京地铁17号线工程勘测考察、中广核彭泽泉山46MW风电场风机基础沉降观测等工程项目。

  公司坚持走“高端发展”之路,注重科学技术创新,保障科技投入,不断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持在国内石油化学工业勘察与岩土行业的引领地位。2015年共取得6项发明专利和1项软件著作权,并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认定工作。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突出创新引领作用,实现可持续发展,全年研发费用投入2097.63万元,占年度主要经营业务收入的7.54%。正在新编《地下水封石油洞库水文地质试验规程》,主持修编《石油化学工业钢制储罐地基充水预压监测规程》。

  公司于2015年5月6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340,000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数由76,000,000股增加至101,340,000股。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这是公司全体员工一起努力的成果,也是公司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成功登陆长期资金市场,公司的发展空间更为广阔。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在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以及在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17)。

  经公司自查,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公司2015年度报告》第二节,主要会计数据和指标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公司2015年度报告》第二节,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及《2015年度报告摘要》中的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公司2015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中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可分配利润”;“《公司2015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的合并利润表文字表述”,披露的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3. 第五节,重要事项中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可分配利润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3,701,808.06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4,746,438.60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0元。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列明的另外的事项均未发生变更。本次更正不涉及公司审计报告的变更,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业绩造成影响。更正后的《2015年度报告》全文和《2015年度报告摘要》分别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和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逐步加强信息公开披露工作的审核力度,提高信息公开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