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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9 作者: 案例展示
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反映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相关的单位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址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文化产业、人口、劳动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实施城镇和乡村居民调查、贫困监测、物价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城镇和乡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和乡村居民人均消费、贫困率、价格指数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7.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8.对国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做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和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9.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本的建设,建立完整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10.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审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1.加强经济运行预测预警分析,为县委和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深入开展调研分析,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县域经济的统计监测预警,深化横向纵向对比分析,准确预判经济发展形势,为县委和县政府提供针对性强,具有参考价值的咨询建议。
2.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为重点,全面抓好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加强统计调研,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二是结合富宁实际,紧跟时代步伐,一直在改进反映我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指标体系,及时跟踪和反映全县经济、社会、人民生活等真实的情况,为县委和县政府领导决策服务;三是加强统计宣传,加强对社会经济运作状况及趋势的预警监测。
3.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此次普查全县共选聘“两员”数量为561人,其中:普查指导员61人,普查员500人。全县共划分150个普查区,划分232个普查小区,标绘建筑物1825个。单位清查底册有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7725个、个体经营户27835个。从9月6日开始全方面开展“地毯式”单位清查工作,截至11月20日,全县单位和个体户底册核查率均达100%,采集上报单位清查表5289户、个体户清查表17969户。
4.继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一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富宁政务网、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咨询等形式和手段,集中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的宣传;二是继续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积极开展对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等的专项检查,逐步的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三是继续抓好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制度建设,加速推进统计法治工作进程。四是继续大力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和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四大工程”建设。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坚持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紧紧围绕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慢慢地加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三是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治清明,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
6.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不懈地抓好意识形态、综治、安全生产、消防、精神文明、妇女儿童等工作。逐渐完备单位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综治、安全会议精神,增强全局干部职员安全意识,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
纳入富宁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富宁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富宁县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1.富宁县统计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富宁县统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富宁县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418,216.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5,716.97元,占总收入的96.5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营收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另外的收入152,500.00元,占总收入的3.4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27,784.27元,增长23.06%;根本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和综合统计业务费收入,故同比收入有增幅。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2,284.27元,增长23.16%;根本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收入,故同比财政拨款收入有增幅。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营收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另外的收入增加25,500.00元,增长20.08%。根本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综合统计业务费收入,故同比另外的收入有增幅。
富宁县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396,775.53元。其中:基本支出3,099,847.55元,占总支出的70.50%;项目支出1,296,927.98元,占总支出的29.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15,962.68元,增长22.79%;根本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和综合统计业务费支出,故同比支出有增幅。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5,673.35元,下降6.79%;根本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部分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是用经济普查专项经费支出,故同比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041,636.03元,增长408.02%;根本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支出,故同比项目支出有增幅。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宁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作的日常支出3,099,847.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92,167.55元,占基本支出的90.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7,680.00元,占基本支出的9.93%。
2023年度用于保障富宁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6,927.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0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领导干部手册编印经费37,8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2.91%,大多数都用在领导干部手册编印经费支出;综合统计业务工作支出41,241.56元,占项目支出的3.18%,大多数都用在开展综合统计业务工作相关支出;劳动力调查工作经费74,817.00元,占项目支出的5.77%,大多数都用在开展劳动力调查工作相关支出;城乡住户调查专项工作经费支出327,298.00元,占项目支出25.24%,大多数都用在开展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相关支出;农业农村统计监测支出60,478.00元,占项目支出的4.66%,大多数都用在开展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等工作相关支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专项经费474,641.42元,占项目支出的36.60%,大多数都用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相关支出;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专项经费16,976.00元,占项目支出的1.31%,大多数都用在开展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相关支出;单位职工遗属生活专项补助经费263,676元,占项目支出的20.33%,大多数都用在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富宁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5,716.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2%。与上年相比增加823,502.27元,增长23.92%,根本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支出,故同比有增幅。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28,541.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9%。大多数都用在职工工资福利费支出、机关运行保障支出、车辆运行保障费支出、接待费支出和办公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9,53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8%。大多数都用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9,215.24元;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7.8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9,599.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大多数都用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790.6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0,4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大多数都用在农业农村统计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经费支出。其中: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别的地方(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7,5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大多数都用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125,6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3.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111,62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81%,完成年初预算的697.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14,06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19%,完成年初预算的175.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06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富宁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5,68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3.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111,6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7.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14,06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7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数的限制长,零部件老化,维修费增多,加之对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下乡进村业务指导,公务用车次数增多,燃油费增多。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3,687.00元,增长29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5,625.00元,增长597.66%。根本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数的限制长,零部件老化,维修费增多,加之对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下乡进村业务指导,公务用车次数增多,故同比燃油费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38.00元,下降12.11%。根本原因是执行国家政策,坚持厉行节约原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根本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数的限制长,零部件老化,维修费增多,加之对全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下乡进村业务指导,公务用车次数增多,故燃油费增多。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大多数都用在城乡住户调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贫困监测调查统计业务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大多数都用在城乡住户调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贫困监测调查统计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富宁县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680.00元,比上年减少292,767.00元,下降48.76%,根本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部分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是用经济普查专项经费支出,故同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大多数都用在保障单位正常运作的日常支出以及组织、协调和统计业务工作的支出。
截至2023年末,富宁县统计局资产总额234,047.48元,其中,流动资产88,295.93元,固定资产145,751.5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非货币性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479.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979.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2项,账面原值191,279.7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7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7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有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营收”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部本级、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财政部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文件印制、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国财政杂志社、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和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支出等。
十、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珠算保护项目的支出。
十一、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类)出版发行(项):指中国财政杂志社用自身的事业收入和营收安排的支出。
十二、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出(项):指安排给改制文化单位用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部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财政部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十五、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指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六、农林水(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的项目支出。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富宁县人民政府电子信息中心 电话 地址: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普厅南路19号网站标识码:5326280005ICP备案号: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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