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责令停工仍继续施工被纳入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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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责令停工仍继续施工被纳入不良行为

    发布时间:2024-05-28   作者: 农业气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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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日讯,近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信息。

  处罚(处理)决定内容:对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3分,有效期6个月

  不良行为描述: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1.对监理或监督检查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和回复的;2.未经监理签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3.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仍继续施工的;4.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消除,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

  据公开信息数据显示,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某号某号楼,法人代表王某军,营业范围土木工程建筑、线路管道、设施安装;道路、桥梁工程;予制构件、木材加工、金属结构制作、装潢工程,矿山工程建设、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经多方查证获悉,该企业行政处罚信息6条,处罚总金额30.58万元,环保处罚信息14条,处罚总金额12.38万元,公示催告8条,票面总金额328万元。

  据敏感舆情信息数据显示,该企业存在负面消极资讯,新浪财经以标题为《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一定的措施,海口对这两家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扣3分》进行报道,详细的细节内容海口市住建局下属单位市质安站在对位于海口市琼山区道客村红城湖二期棚改片区C20-10地块中海·明德里项目检查时,发现实施工程单位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消除,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现场施工造成周边建筑物沉降观测值超过报警值未采取一定的措施处理)的行为。为加强监管,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海口市住建局决定对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3分,并在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有效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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